“银监会正制订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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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实施机构尚未落地,但监管部门已经启动管理办法制定员工。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昨天在山东代表团审议间隙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银监会法规部正在制定债转股实施机制的管理办法,今年上半年基本可以公布。
债转股实施机构是指根据此前相关银行发布的公告,落地的为资产管理有限企业,如农行拟设立的实施机构名称为农银资产管理有限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该行自有资金出资,农行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
据悉,目前五大国有银行已提出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申请,但尚未落地。 农行公告称,农银资产办理专业公司债转股业务,首要经营债转股相关债转股、债转股股权,持有、管理和处置周转公司股权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
除五大国有银行外,此前理财企业欲设立联合股份制银行设立债转股实施机制,但进展不太顺利。
前证报记者表示,银监会年监管业会议认为,要完全利用现有机制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金融理财企业、地方理财企业、信托企业要完全利用自身特点,在市场化债转股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新建子企业,要积极论证研究,
这次会议也确定了尽快制定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制试点管理办法,决定设立条件、业务范围、风险管理等事项。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换的指导意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将债权直接转为股权。 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当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通过将债权转为对象公司股权的方式实现。
标题:“银监会正制订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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