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硬”措施支持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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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的民营企业数量不少于三分之一
参见深圳客户深圳新闻网2020年6月18日电(深圳商报记者彭艳)深圳已采取“硬”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6月17日,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了《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建设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若干办法》),将于2020年6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支持民营企业投标的几点措施?工程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择优和招标。用于住宅建设项目和城市道路、管道、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通用技术,支持招标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取国有和民营分类的方式进行入围和淘汰。原则上,入围的民营企业数量不少于三分之一,但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数量不足或经评审不能满足投标要求的除外。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发挥在装饰、基础、电子与智能、幕墙、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领域的优势,积极参与投标。
《若干办法》提出消除招投标的无形壁垒。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项目所需的最低资质和相应的性能要求设定投标资格条件。对于采用通用技术的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定性能鉴定的范围和标准,不得过分提出产值规模、获奖情况、注册资本、银行资信证明等要求。在项目评估和校准过程中,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得区别对待。国有资本投资项目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以资本合同作为中标条件,并保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支付进度款。
《办法》还提出了鼓励民营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接分包工程、鼓励建立分类管理制度等措施。
标题:深圳“硬”措施支持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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