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追缴税款2700万 富士施乐遭举报走私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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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许超在杭州报道
日本富士施乐公司成立于1962年,是全球最大的数字和信息技术产品制造商,也是全球复印机市场份额最大的公司。该公司在中国被发现走私和逃税已逾四年。
曾在浙江杭州从事印刷行业的杜表示,自2011年以来,她一直向上海海关举报富士施乐涉嫌走私和逃税。2016年1月底,她收到了上海海关缉私局的回复,并从富士施乐公司追回了近2700万元的税款。
《中国时报》记者获得了这名妇女和上海海关缉私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记录,以及杭州当地媒体提供的一直关注此事的材料。这两项证据交叉证实了富士施乐公司的海关退税。然而,财富500强公司富士施乐(Fuji Xerox)并未承认,并在回复记者时明确表示,相关媒体报道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关于走私和逃税的报告
记者杜女士已经离开了印刷业。她坦率地告诉《中国时报》记者,该报道源于她和富士施乐之间的矛盾。
2002年,杜女士开始从事印刷行业,并从富士施乐工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设备..
杜女士当时开的印刷厂是一家很大的商店,想买第一手机器。在印刷行业,虽然有许多品牌,如佳能和惠普,富士施乐是最常用的一个。杜女士说。
但是后来双方之间的矛盾逐渐升级,最后他们激烈地对抗起来。杜女士表示,富士施乐为中国消费者制定了各种霸王条款,使运营商成为受害方,最终双方都上了法庭。
杜女士直言不讳。在对富士施乐的诉讼中,她注意到这家跨国公司有走私和逃税行为,因为她购买的机器是从上海海关进口的。自2011年起,杜女士向上海海关举报富士施乐。
根据记者获得的举报材料,2002年至2005年间,富士施乐的一台dc2060型机器被控在欧美市场以25万美元的价格销售,但上海海关在报关时的申报价格仅为3万美元,涉嫌低价规避增值税。
杜女士告诉记者,dc2060通关后,卖给自己和邻居的价格高达250万元。据她所知,根据上海轻工业印刷协会2005年公布的数字,富士施乐仅在几年内就售出了大约450台dc2060。
当以低价报关和高价销售时,会损失多少税款?杜女士说,她了解到7000、8000等销量大的机器也存在低价进口和高价内销的问题。
报告还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复印功能的机器应以复印机的名义申报,而不是以激光打印机的名义申报,但富士施乐以激光打印机的名义申报了具有复印功能的机器。因为复印机的税率是9%,激光打印机是零,富士施乐这样做可以避免大量的税收。杜女士说。
此外,报告还称富士施乐作为销售合同的一方与客户进行交易,违反了工商登记业务范围的限制,超出了范围;富士施乐直接从保税区装运,违反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的规定,涉嫌走私。
收回的四年税款近2700万英镑
在接受《中国时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杜女士关于富士施乐的报道之前已经引起了杭州媒体的关注,其中一位报道此事的媒体记者不断向记者证实,上海海关今年年初已经做出了回应,完成了富士施乐的退税工作。
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上海海关缉私局收到了一封举报信,调查已经进行了几年。目前,阶段性结论是报告的低价进口行为确实存在。
根据上海海关,在对企业进行检查后,发现富士施乐工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与其母公司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并且存在未申报的特许权使用费。根据法律法规,这部分费用应申报纳税。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从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有效授权人处获得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版权、分销权或销售权的许可或转让而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作为向中国销售货物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应计入完税价格,即海关征收关税时使用的应税价格。
海关表示,2011年收到杜女士的举报信后,除了开始审计外,由于涉及的关联交易特别复杂,为公平起见,海关专门聘请了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第一次审计的范围是2010年至2013年,结果显示富士施乐有2000万元人民币的税款来弥补特许权使用费。此后,海关在2014年进行了第二次审计。根据两次审计的结果,富士施乐总共需要缴纳2693万元的税款。目前,上海海关已追回赃款并将其入库。没有证据支持杜女士报告的其他问题。
我们的记者接到杜女士和上海海关缉私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记录,显示海关确认退税。海关官员表示,2700万英镑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他们也非常谨慎地对待这份报告。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6月,富士施乐偿还了7次税款。至于为什么进口报关的价格很低,海关说母公司把机器卖给子公司,这涉及到内部会计,是企业的内部行为。
富士施乐回应诚信管理[/s2/]
今年3月30日,《中国时报》记者还获得了上海海关与杜女士的通话记录。海关在实际核查中确认富士施乐保税货物短缺超过20万美元,目前正在等待企业申辩,届时将形成最终调查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保税货物的定义是,经海关批准无需办理纳税手续而入境,并在中国境内储存、加工、组装后复运出境的货物。海关内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保税货物的数量全部由海关备案。所谓短缺是指最初有10件货物归档,但一段时间后,数量不到10件。海关内部人士表示,短缺的原因应该问清楚,看企业能否给出合理的解释,然后才能判断是否是严重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处罚。一些外贸公司的人告诉记者,保税货物的短缺可能是由于内部被拿走,或者是一个虚假的报告,这涉及到退税。
一名海关官员告诉记者,富士施乐是否应该受到处罚,除了税收本身,这可以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比较。浙江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斌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除补缴税款外,还必须从应交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补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富士施乐(中国)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其中国总部成立于1995年1月3日。根据现有的资料,海关从2010年到2014年收回了富士施乐的税款,那么在1995年到2009年的14年间,是否会有本应缴纳但未缴纳的税款?你需要再次支付滞纳金吗?
记者给上海海关发了一封采访信,信中也表示非常重视,将尽快回复。然而,在截止日期后近两周,没有收到来自海关的答复。
富士施乐中国总部3月28日回复称,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富士施乐一直本着诚信经营,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相关媒体报道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根据回复,富士施乐保留追究其对伤害他们的虚假报告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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