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财政部: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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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报道,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快速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业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各地可以根据地产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折扣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
根据《通知》,各地必须加大创业担保贷款的折扣和奖补政策的力度。 从年11月16日开始,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支付利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打折的微型公司创业保证贷款,最高金额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各地可以根据地产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折扣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必须认真执行农村金融机构的定向费用补助政策。 严格审查申请补助机构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对满足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年均存款比、涉农贷款和中小公司贷款占比等要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补助,补助资金配置不超出范围、不超过标准、期限。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资金业绩管理。 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细化绩效评价指标,强调问题导向,不流于形式。 进行绩效监视和绩效评价,着眼于多年度资金招聘的绩效和绩效变化进行分解。 加强结果的应用和公开,及时报告和公开年度业绩评价结果。 各地资金执行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是今后年度中央预算资金配置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通知》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吸引和扩大效果,聚焦于缓解民营和微型公司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年开始中央财政调整资金的采用方向,确定不执行县域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从2009年开始不再安排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以奖代补充资金。 年度安排的ppp项目以奖代补充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加强跟踪管理,与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合作,为项目规范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管理水平高,生产性好,示范效果强的样板 关于以奖代填补资金的项目,发现不符合示范项目要求的,立即报告调用示范项目名单,由省级财政部门以奖代填补资金,立即支付中央财政。
《通知》对各级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省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完全制度、规范管理,结合现实情况及时检查上年度普惠金融快速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发现补贴不足,虚报的
《通知》并要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革新,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比较有效引诱金融资源“支小助微”,缓解民营和小微公司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和优质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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