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之下怎么参与创业板交易?权威解读来了”
本篇文章1140字,读完约3分钟
创业板改革已经开始,新修订的创业板投资者妥善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也于4月28日正式实施,为创业板投资者的妥善管理做出了新的安排。 将来,在注册制的市场环境下,4600万库存投资者会受到它们的影响,新投资者需要注意那些? 对此,深交所投教中心第一时间解读了市场关注的问题。
据中国结算,截至今年3月底,创业板授权投资者为4675.87万人。 对于规模较大的创业板库存投资者,新规怎么安排?
根据新的规则,库存投资者可以不受影响地继续参与创业板的股票交易。 其中,存量普通投资者也无需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根据开户证券企业的通知,在创业板新股按注册制发行认购、交易前签署即可。 但是,销售者或关闭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不在“开放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范围内。
另一方面,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以下条件: 一是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合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的24个月以上。
按照原《实施办法》提出申请,但不符合开通时间要求的个人投资者,不需要符合本次新设立的条件,但必须遵守原《实施办法》关于2日、5日冷静期的要求。
关于账户资产的认定,可以计入在中国结算开设的证券账户内的股票(包括在港股通购买的港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的上市股票等)的投资者在证券企业开设的账户内的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场外衍生品资产等资金账户 值得观察的是,计算各类融资业务相关资产时,应当以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合的证券和资金。
在交易经验认定中,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存托凭证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可以计入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 关联交易经验自投资者本人通过以下证券账户在深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首次发生交易后计算。
创业板的权限开通方法中,新的规则也与时俱进。 新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法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披露书》,开通交易权限。 开户证券企业技术系统准备期间,可以用纸面方法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披露书》,可以在非现场处理,也可以在现场处理。
另外,深交所投教中心提醒,投资者在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其中的文案,充分了解创业板投资风险。 并且,投资者必须知道《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只是列出性质,未能详细列出创业板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交易之前,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有了解和掌握,确信自己有充分的风险判断和财务安排,以免因参与创业板交易而受到无法承受的损失。 刘昌源○孙放
标题:“新规之下怎么参与创业板交易?权威解读来了”
地址:http://www.qdgzw.com/kjcy/40197.html
免责声明:京青年创业网是一个专业为创业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创业资讯媒体,更新的资讯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京青年创业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