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欠下的债还用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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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鼓励创业,设立公司的门槛越来越低,不需要注册资本,出现了大量的公司,但真正能够成立的公司有限,许多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发展不起来,不得不申请破产。许多人会问,如果一个企业申请破产,所欠的债务会得到偿还吗?让我们一起看看。
申请破产后没有必要还债。公司破产法中的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债务受财产限制,即法人所负责的债务根据出资额确定。如果债务超过出资额,法人将知道如何在不支付的情况下取消债务,但有必要成立清算组宣布破产。
1.申请破产后你还需要还债吗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其创始人和股东,只限于其全部财产承担其债务责任。个人股东仅对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责任,超过出资的股东不承担责任。因此,如果一个公司破产了,它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拥有的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将被消除。
申请破产后,公司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债务,这不是对债务的漠视。既然申请破产,就一定能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算、估价、处置和分配。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监督。中国《公司法》第184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四)清偿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的处理;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应当载明首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申请债权期限届满后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未来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或者清算组或者占无担保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请求时举行。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是指用于清偿债务的所有财产,主要包括:
(一)破产企业宣告破产时管理的全部资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结束前取得的财产;
(三)破产企业应当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如果债务的数额已经作为担保物,超出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中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财产所有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索赔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确立的、发生在破产人身上的、依法宣告和确认的、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主要包括:
(一)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债权,但应当扣除到期利息;
(3)对于破产前设立的与财产担保有关的债权,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债权金额超过抵押物价格的,未支付部分视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视为破产债权。
6.挪用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指破产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管理、出售和分配破产财产所需的费用,包括聘请人员的费用;
(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三)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分配。
7.破产财产清算令
破产财产优先受偿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应当按比例分配。
在一些国家(如美国),法律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由有效抵押担保的债权将首先在出售财产所得作为抵押的范围内清偿。收益不足以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的,不足部分应当视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者一般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级别和非优先级别。无担保优先受偿权应当在无担保非优先受偿权清偿前全部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分为六级,第一级债权(管理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部偿还,依此类推。
但是,在这六个层次中,如果任何一个层次的可用现金都不足以支付该层次的全部债权,那么就要按比例清偿。无担保的非优先债权也应根据相同的现金分配方案进行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都得到清偿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8.破产清算结束
上述破产清算程序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破产清算终结报告,并在清算期间出具各种报表和各种财务会计账簿,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9.报纸上的报道
经批准后,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市级报纸上公告。
关于“如果企业申请破产,所欠债务能否偿还?”介绍到此为止。虽然据说企业在宣告破产时不需要偿还债务,但宣告破产并不那么简单。当然,公司的一些员工的工资和税金必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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