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自2016年元旦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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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首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据草案,该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提倡生育两个孩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再生育
修订草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全国统一实施二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允许子女再次生育。
[/h/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可以要求再次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同时,很明显,如果丈夫和妻子居住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之间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应根据有利于双方的原则适用。
删除关于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奖励的规定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二孩政策不一致的激励和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妇和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规定,明确了根据老年人措施的原则,计划生育家庭中的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意外残疾或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在法律修订前应按照规定获得奖励和帮助,可继续享受奖励和帮助。
符合政策的夫妇可以获得延长的产假和其他福利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二胎政策的新形势,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可以获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
规定夫妇独立选择避孕措施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生育政策的调整,应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强制性服务内容,规定夫妻双方应自主选择避孕措施。
[/s2/]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和代孕
修正案草案规定,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伦理检查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具体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草案 还规定禁止出售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
同时,草案明确指出,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未经批准;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实施代孕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全面两孩政策自2016年元旦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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