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网上银行安全到底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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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网上银行账户莫名其妙地丢失了16万余元上海市民蔡中向记者发送了对建设银行的公开信,表示关注建设方的最终态度和回答,希望看到国内银行真正与国际接轨。
3月20日,日本报纸独家报道“上海市民网上银行账户16万元莫名其妙地丢失了”后,许多媒体在蔡中进行了采访。
蔡中告诉记者,报道报道后,他的客户经理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社长助理访问企业,表示建设银行重视这件事,向总银行报告,协助警察进行调查。 蔡中建议,能否先行赔偿损失的16万余元,对方可以向总银行申请,这在国内没有先例,不太容易执行。
3月22日,上海新民网刊登了《独家报道》,中国建设银行向新民网发送书面声明,为了警惕嫌疑人利用网上银行犯罪,许多顾客的网上银行账户受损可能是病毒或黑客造成的
根据这个“独家报道”,建设银行在声明中建议客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在采用网上银行的过程中,不要向任何人泄露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妥善保管电子证书,网上交易电脑。 特别是观察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采用网上银行。
但是记者观察到现在刊登在新民网上的这篇报道和几个网站上的相同报道有很多不同,记者看到几个网站上转载的“新民网独家报道”,除了上述复印件外,“建设银行还在网上 之后,向负责人索赔的提案说,在接到新民网的连接时,建设现在没有这样的制度,如果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调整,那就不是建设一家”。
蔡中告诉记者,受理此案的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狱警6队,取出自家台式电脑的硬盘和笔记本电脑,进行了调查。
与新民网刊登的建行书面声明相比,蔡中对建行提出了公审。
蔡中表示,建设银行否认网银系统存在漏洞,但实际上任何技术都不一定绝对安全。 他说,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不仅是银行自己服务器后台的数据安全和互联网安全,“我在想,在客户的识别过程和数字证书的认证过程中,程序是否有漏洞。 发现问题后,所采取的防止损害措施有缺陷吗? 采用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是否及时更新? 这不在整个安全系统的范围内吗? ”。
蔡中完成了建设安全注意中提到的所有要求,但银行没有锁定他的注册ip地址,现金余额几乎数万元以上的账户突然转移所有资金时,没有提出安全警告进行验证,没有制定比较有效的安全计划。
蔡中表示,最近网银犯罪不断发生时,银行没有自行提出安全警告,没有告知客户存在原有技术风险,在使用新技术后也没有为用户采取升级安全技术的措施。 “现在建设银行警告网银客户开设账户邮件通知和网银usbkey证书,实际上这些措施很早,但从未通知过我。 另外,建设银行既然认为usbkey更安全,就意味着承认原来的数字证书不安全。
去年7月到8月,国内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等网络银行账户经常被盗,受害者专门成立了“工业银行网络银集团受害者联盟”,一些媒体记者在网上办理银行卡和网络银
在今年的“两会”上,网上银行的安全性也引起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关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长赵鹏说,如果顾客操作无误,因黑客行为等而失去账户,银行应该负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新人也认为,如果顾客网上发生盗窃,是顾客不当操作引起的,顾客应该负责,如果是银行管理不善引起的,银行应该负责。
近年来,代理10多起公益诉讼案件的上海汇丰律师事务所的吴冬律师也备受关注,无论是《商业银行法》还是《电子银行领域务管理方法》,都表示这种事情的责任认定没有相关条款的规定。 因为这种事情发生后,怎么解决都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吴冬说,对顾客来说承担举证责任非常困难,银行应该首先承担“严格的责任”,“很难让顾客说明是谁的过失,所以举证责任应该转移到银行”。
吴冬表示,即使说明是由于黑客攻击或病毒侵入而造成客户的损失,银行也应该承担责任,“储户把钱存到银行是出于对银行的绝对信赖”,他做了一个类比,倘若储户把钱存在银行的保险箱里,万一发生地震、火灾等造成财产损失,银行也应该承担责任。(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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