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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解聘补偿超平均工资3倍需缴个税

来源:青年创业帮作者:简万贵更新时间:2020-07-30 18:47: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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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李磊)近日,纳税人就单位给予被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提出质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服务司昨日回应称,个人因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解聘补偿超平均工资3倍需缴个税

据税务部门称,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与上述文件精神不符,因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因此,实际上,它不应该被定义为补偿,而应该按照规定对这部分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解聘补偿超平均工资3倍需缴个税

问答记录:

【问题】有些纳税人说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这将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单位是否为被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服务司解释,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低于当地(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解聘补偿超平均工资3倍需缴个税

另一方面,上述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因此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不符合上述文件的精神,因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因此,实际上,它不应该被定义为补偿,而应该按照规定对这部分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标题:国税总局:解聘补偿超平均工资3倍需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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