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帮是一个专业为创业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创业网站,主要为网民提供创业项目、创业信息、创业商学院、创业辅导等商机资讯、助您时刻掌握最热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科技创业 > 55岁临时工告西大要"三金" 劳务关系年份有分歧

55岁临时工告西大要"三金" 劳务关系年份有分歧

来源:青年创业帮作者:简万贵更新时间:2020-07-30 15:36:02阅读:

本篇文章695字,读完约2分钟

我想我已经在学校工作多年了,我的单位应该为他办理三笔付款,并签订一份不定期合同。4月14日上午,55岁的陆师傅和他的老东家又在中院见面了。

陆师傅说他是1983年被介绍到西北大学当司机的。去年4月,作为一名“临时工”,他向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西北大学与该校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三金。不久,西大后勤服务集团给他发了一份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称他遭遇了交通事故,严重失职,给学校造成了巨大损失,并按规定终止了合同。

55岁临时工告西大要"三金" 劳务关系年份有分歧

同年9月,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双方均不服,先后向碑林区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裁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西达大学一次性支付陆师傅双倍工资10,450元及经济补偿金6,650元,并于2002年10月至2009年4月为陆师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并返还费用。双方均不服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5岁临时工告西大要"三金" 劳务关系年份有分歧

在法庭调查中,校方否认了陆师傅的说法,即他曾在1983年断断续续地在学校工作,但真正的劳资关系应该从2002年算起。此外,2008年陆师傅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符合规定的退市条件。

陆师傅的委托代理人赵律师认为,陆师傅1983年开始在西北大学工作,有证人证明。并认为该事故不属于严重责任事故,不具备足够的辞退条件,终止通知书由西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出具,且对方不具有法人资格和法律效力。

在审判现场,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进行调解。陆师傅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继续在西达大学工作,并要求学校依法为他处理这三笔资金,以满足这一点,其他索赔可以协商放弃。对于陆师傅的建议,西大的代理人没有在法庭上表态。(致卢茨实习记者李晓伟)

标题:55岁临时工告西大要"三金" 劳务关系年份有分歧

地址:http://www.qdgzw.com/kjcy/7916.html

免责声明:京青年创业网是一个专业为创业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创业资讯媒体,更新的资讯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京青年创业网编辑将予以删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