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上交所:“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20日起实施
本篇文章1044字,读完约3分钟
新华社上海8月7日电(记者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6日晚宣布,为了进一步稳定回收阶段的价格,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调整回收交易机制,实施“3分钟回收竞争价格”。 回收交易的结构和相关调整将从8月20日开始实施。
——调整回收交易的机制,股票执行回收集合竞争。 股票交易的收盘价发生方法被调整为以收盘价集合竞价发生,收盘价集合竞价的时间是14点57分到15点。 回收集合的竞价阶段可以申报,所以不能取消收据。 行情表明要和聚集在一起竞争。 债券、债券回购、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种收盘价的发生方式不变。
调整证券交易停止后的再卡时间。 为了配合收盘价集合竞价的实施,提高交易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停止,对于当天重新卡化的证券,其重新卡化时间调整如下:证券停止时间达到14点57分时,当天14 对于原来的“磁盘停止时间持续到当天14点55分”的规定,证券停止时间持续到当天14点57分,14点57分重新卡,之后进入后续的交易阶段。
——调整股票上市第一天比较有效的申报价格范围,简化价格管理方法,提高投资者的申报效率。 关于新股上市第一天,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比较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保持现状,“比较有效申报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价格的120%,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连续竞价阶段、收盘价集合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止的比较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申报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价格的144%,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 144 %是开盘集合竞价比较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上限的120%,660 %
关于股票的其他3种发售情况,即增发发售、暂停后重新发售、退市后重新发售,其发售第一天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比较有效的申报价格范围仍是现状,“申报价格不得超过前一收盘价的900%,为前一收盘价的50, 之后,比较有效的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为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以下,且为最新成交价格的90%以上”。
迄今为止规定的股票上市第一天的其他价格控制方法不再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调整开市期间停止的股票接受申报。
开市期间停止的股票可以接受申报,也可以取消申报。 再次公布时,对收到的申报执行集合竞价方法,一次达成协议。 债券、债券回购、基金停止阶段可接受申报的相关事项不作调整。
据悉,为配合收盘交易等关联机制调整,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且配套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等关联文件。下一步上交所将就上述调整组织市场测试,保障收盘交易机制调整的顺利实施。
标题:财讯:上交所:“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20日起实施
地址:http://www.qdgzw.com/cyrz/38623.html
免责声明:京青年创业网是一个专业为创业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创业资讯媒体,更新的资讯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京青年创业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