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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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电据中国银监会网站报道,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小额贷款企业改革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银监会关于发行《小额贷款企业改革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发〔2009〕48号
各银监局(西藏除外) :
现在将向你们发行《小额信贷企业改革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
修改了小额贷款企业设立村镇银行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小额信贷企业改革设立村镇银行,根据《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若干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小额信贷企业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根据《关于小额贷款企业试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经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设立的小额贷款企业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三条改革小额贷款企业必须满足《指导意见》的慎重经营要求。
第四条小额贷款企业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除了符合《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的规定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小额金融企业设立村镇银行,就小额金融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事业改革作出决议。 债权债务的处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企业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誉高,重复支农服务方向。
1 .各管理主体的职责确定,议事规则和决定过程明确,管理目标科学、审查激励机制比较有效,新闻披露透明。
2 .完善比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涵盖和执行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
3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可靠性记录和纳税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 .按照《指导意见》新建后,继续营业3年以上。 清算生产核资后,没有损失结算,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受益。 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小于2%。 坏账准备充分计入,其中贷款损失准备金率在130%以上。 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
5 .资产必须以贷款为主,最近4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大致在75%以上,贷款全部投入到所在县域。
6 .最近四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所有贷款余额的比例在60%以上。
7 .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单一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
8 .债务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三)明确满足条件的银领域金融机构预计成为主要发起人。
(四)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村镇银行改革设立,对其企业管理、内部控制、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没有村镇银行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的小额金融企业几乎优先翻修。
(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第三章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小额贷款企业翻修和设立村镇银行必须设立建设事业集团,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必须委托建设事业集团为申请人。 建设事业集团由主发起人、小额贷款企业等相关机构组成,负责相关改革事业。
第六条建设事业集团必须严格按照银领域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改建村镇银行建设准备前期的各项准备事业,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建设审批事业指导》等有关要求执行建设、开业阶段的相关事业。
第七条建设事业集团应当邀请合格的中介机构研究小额信贷企业的改革并专业审计其管理情况。 清产核资基准日基本选定在清产核资业开始时的前期末。 计划建设事业团队,审查清产核资本结果和审计结果。
第八条清产核资业结束后,建设事业集团、小额信贷企业和中介机构确认净资产结果,签订净资产确认书,根据小额信贷企业股东(大)通过的净资产处置方案处置净资产。
第九条拟改建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其资质、出资比例等必须符合《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不想成为发起人的,不符合村镇银行发起人资格或者持股要求的,申请人必须在申报开业前完成相关股票的转让或者退款等事业。
第十条有关业务完成后,建设工作组根据《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若干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建设审查业务指导》等要求,向银领域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和开业村镇银行等 清产核资基准日期和申请筹建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建设计划,除提交《村镇银行建设审查业务指导》的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股东(大)同意翻修的决议书以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清产核资报告、管理情况专业审计报告
(三)前经营年度审计报告书
(四)净资产确认书及分配报告书
(五)银领域金融机构拟成为主发起人的书面声明
(六)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七)小额贷款企业设立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的
(八)银领域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开业申请资料与《村镇银行建设审批业务指导》的规定资料相同。
第十二条银行领域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若干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建设审批业务指导》等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由小额金融企业建设村镇银行
第十三条拟建设职工集团收到批准开业的批准文件后,立即按照法定程序解散小额信贷企业,注销营业执照,用银领域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进行工商登记。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银领域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加强指导监督,严格关闭准入,确保修改事业依法合规、稳步推进。
第十五条银行领域监督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督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改革后村镇银行的持续监督管理,确保其稳健快速的发展。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没有尽到一些事项,依照《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一些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建设审查业务指导》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各银监局可以根据本暂行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印发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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