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部分特许经营公司过期备案 商务部拟制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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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昨天首次表示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称为《条例》)实施一周年。 商业改革快速发展司负责人说,对因各种原因没有备案的专利公司积极指导履行备案义务,尽快制定《商业专利经营处罚程序规定》。 另外,强调了专利公司不备案的结果,说“有可能影响公司开设分企业的批准和年度检查登记”。
根据公司的过期申报
统计,一年过渡期完成备案的300多家公司只占全国可统计的特许经营公司的2800家以上。 5月1日限制后4天,记者咨询了商务部的特许经营登记公示系统,发现还有很多公司“过期登记”。
昨天下午6点,商务部发表特许经营备案的公司达到374家,截止到5月1日达到366家。 这与特许经营条例规定的2008年5月1日前完成备案几乎不一致。
昨天,受理专利公司备案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表示,现在能否继续受理公司备案等待商务部的指示,但不排除公司可以继续就此事进行信息表达。
商务部“积极指导备案”
最近,专利公司在接受采访时,经常回避为什么不去备案的问题。 天津犬无视集团有限企业副总裁张文忠表示,虽然知道该条例和相关规定,但企业近年来逐渐撤回了加盟权限,由于加盟不再迅速发展,因此没有去备案。 张文忠说,收回加盟权后,将在企业内进行资源整合,在适当的时候恢复加盟业务。
在昨天商务部记者的咨询中,是否禁止9成违反公司今后的加盟业务的开展还不确定,他说,在拆除未申报公司的各种原因后,将积极指导完成申报。
商业改革快速发展司负责人说,很多公司都符合备案条件,但《条例》的实施只有一年,公司还不知道,所以没有按照要求备案。 另外,《条例》与以往的“方法”相比,“2店1年”、“需要拥有经营资源,成熟的经营模式等”条件较高,因此,有些公司没有申报条件,创造或修改条件。
尽快制定《处罚规定》。
昨天,在表示要完成诚意备案的公司备案的基础上,商务部也认真地说,有点公司缺乏法律意识,有幸运的心理。 这些不积极备案的公司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影响生产经营等问题。
商务部表示,不履行备案义务的公司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注,特别是因不备案而受到行政处罚后,有可能影响公司开设分企业和年度检查登记,败诉的可能性提高。
昨天商务部决定进一步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和部门规章,尽快制定《商业特许经营处罚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处罚事业制度,与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执法合作。 去年5月1日实施的《条例》中有“专利公司逾期不备案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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